索引号 | 11341702003257063E/202006-00037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梅林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0-06-08 15:34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 | 梅林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公告 |
信息名称 | 【文字解读】梅林镇2020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 内容概述 | 【文字解读】梅林镇2020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
一、制定背景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请各村认真执行并根据各自实际制定相应预案。
二、起草过程
凡在镇区域内发生的旱灾(干热风灾害)、洪涝、风雹、低温冷冻和雪灾、高温热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农作物病虫害和其它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三、工作目标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灾害救助工作以镇为主。灾害发生后,镇、村(社区)两级和相关部门根据灾情,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相关层级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抗灾救灾、灾害监测、灾情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
四、主要内容
(1)召开指挥部会议,听取救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救灾应急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救灾工作任务。
(2)1小时内,派工作组赴灾区查核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3)镇救灾指挥部及时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灾情。
(4)根据灾区需求及时下拨救灾款物。
(5)及时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转移到安全处所,抢救伤病员,安抚遇难者家属,处理善后事宜;救济受灾群众和安顿无家可归者,帮助解决人畜饮用水困难,确保受灾群众有食、有衣、有住、有病能医,防止疫病流行。
(6)加强灾民安置点治安管理,保护国家和群众的财产,维护灾区稳定;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开展生产自救和重建家园工作。
(7)向社会发布接受救灾捐赠的公告,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公布接受捐赠单位和账号,设立救灾捐赠热线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救灾捐赠,定期对救灾捐赠的接收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告。
五、创新举措
1、应急安置和医疗卫生场所准备
(1)镇辖区内每个村村委会均为集中安置场所,本辖区共设置有8个集中安置场所,灾害发生时可到各村避灾安置点安置。
(2)梅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上下两层住院部共有床位60个,可安置和救治人口近1500人。并有应急药品储备和技术可靠的救治医疗小组。
(3)镇机关、事业单位联村、社区干部立即到村、社区,同村、社区两委一起组织人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破旧(危)房、低洼地的巡查,加强观测,如发现异常情况适时有序组织群众撤离。梅林镇地区群众转移路线:各村群众就近向附近较高地势转移。
(4)重点堤防和水库定位负责人立即组织人员上堤上坝巡查,密切监视水情发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确保安全。
(5)辖区内企业根据安全检查情况,采取人员转移、停产等措施,确保安全。
(6)组织抢险队伍就位,准备好抢险救灾物资,随时待命出发。
2、物资准备
(1)按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镇政府有救灾物资储备库,筹备防汛资金15万元,储备黄土、砂石140方,编织袋3500条。并储备必需的救灾物资;坚持24小时值班保证信息畅通。对辖区内水库、大塘等地段认真做好汛前检查、汛期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
(2)各村、社区组织以各村、社区主任为队长、民兵营长为副队长,不少于30人的抢险突击队。落实万方以上大塘专管人员。进一步查实辖区内破旧(危)房户、低洼户、地质灾害隐患点影响户。加强防汛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及时上报水情、雨情、险情。
(3)镇直各单位根据本单位职责制定相应防汛应急预案,加强防汛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4)各村、社区要在避灾安置场所根据可容纳人员数量储备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资。
(5)教育灾民本人携带一些干粮、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制度。
(6)在灾前与本地生活日用品零售点预先签订供货协议,保证受灾时群众的食品和生活必须用品能够及时供应。
(7)物资不足时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3、救灾装备准备
各村、社区要准备救灾必需的车辆、通信移动电话、抢险救灾工具、计算机软硬件、照相等设备和装备。
4、人力准备
(1)各村、社区要组织灾害信息员、民兵、预备役等人员成立救灾应急救援突击队、治安联防队、应急帮扶队,各队定好分工,极积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2)要发动群众做好自愿救援队伍参入救灾工作中来。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灾民倒房重建由镇民政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房屋规划和设计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充分考虑灾害因素。
(1)组织核查灾情。灾情稳定后,镇民政所立即组织灾情核定,建立《因灾倒房户台账》。各村要在灾情稳定后5日内将本辖区因灾倒塌房屋等灾害损失情况报民政所。
(2)制定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根据灾情制定恢复重建方针、目标、政策、重建进度、资金支持、优惠政策和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
(3)根据各村上报的需恢复重建情况,结合灾情核查和上级拨款情况,专项用于各村灾民倒房恢复重建。
(4)卫生部门做好灾后疾病预防和疫情监测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深入灾点,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指导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实施饮水和食品卫生监督,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