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6XQ/202006-00043 组配分类 本级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港口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6-15 16:05
发布文号 港政〔2020〕142号 关键词 关于印发《2020年港口镇“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本级政府文件
信息来源 港口镇人民政府 主题导航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20年港口镇“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20年港口镇“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0年港口镇“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为组织开展好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及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港口镇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制定了《2020年港口镇“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6月10日

2020年港口镇“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指示精神,参与推动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镇安委会办公室将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开展全镇“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着眼加强疫情防

控常态化条件下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全镇“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2020年全镇“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将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镇范围内统一开展,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一)安全体验场馆360°全景示范展示

6月24日,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在市消防救援大队参观消防科普安全体验展馆。

(二)举办“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咨询日活动。

6月28日,镇安委办将联合相关部门在港口镇“70、80”风情街举办第19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通过制作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问答等形式,组织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启动仪式结束后,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方案》的部署,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宣教“五进”活动,扩大宣传面,提高社会关注度。

(三)应急预案演练

6月30日,组织开展一次工贸企业生产安全(火灾)专项实战或桌面应急演练。

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1.开展网络课堂培训。要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为重点,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人员互动讲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网络课堂培训,深入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

2.广泛进行专题宣传。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在报刊、广播、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平台上开设专栏专题,根据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等特点,针对性地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解读宣传,推动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四、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全国、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工作任务,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项活动。

1.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报道。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在宣传媒体积极投稿,营造我镇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浓厚氛围,尤其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

2.深入排查整治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要组织、推动各类企业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开展“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全面排查自己身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重点场所、关键环节等的安全风险隐患,突出源头治理和精准施治,强化安全风险防控。

3. 广泛组织开展村、社区安全隐患排查。各单位要广泛动员村(社区)、物业公司和村(居)民,开展“身边隐患我来找”、“安全隐患随手拍”等活动,排查乡村、居民社区以及各类公共场所等的风险隐患,积极举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结合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形成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4.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进一步加大《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宣传力度,引导、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并根据举报线索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深入报道,及时开展案例警示教育。

5.发送公益短信。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期间,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及生产经营单位要通过QQ、微信、短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众、企业职工发送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短信,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措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精心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因地制宜推进,确保活动实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开展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周密部署落实,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有关企业要确定1名联络员,于6月16日前与活动方案一并报送至镇安委会办公室,并于7月15日前报送活动总结报告和活动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及电话:彭先勇,13865369844。

电子邮箱:609199158@qq.com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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