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00R/202007-00028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0-07-12 09:53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 主题导航 | 财政、金融、审计 |
信息名称 |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内容概述 |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王文强、桂联发等8位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灾后重建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灾害发生后,宁国市市委、市政府迅速成立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指挥部,及时出台《宁国市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并就受灾群众安置、房屋重建、地质灾害点摸排处置等重点问题制定10个专项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实行“日调度、日报告”制度,确保灾后重建期间各项工作推进有序有力有效。
灾害发生以来,我市全面实施水毁工程恢复重建工作。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灾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基本恢复正常,重要水毁道路、桥梁、水利等基础设施正在有条不紊地组织实施。截至目前,274处水利设施修复工程已完成260处,剩余工程汛前将全面完工。完成倒房户重建726 户、2416间,维修加固343户、1335间。修复水毁乡村道路64.4公里。
下一步,一是对已纳入市政府计划内的项目,督促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加快在建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时完工,建立台账,完善材料;已完工项目尽快验收、审计。计划内项目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整合上级专项资金、捐款资金、存量资金等各类资金统筹安排。二是对乡镇、街道2019年自行实施的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缺口由乡镇、街道从砂石处置款和定向捐赠款以及交通、水利等灾后重建项目中统筹。三是对2020年及以后年度灾后重建项目,各乡镇、街道要落实灾后重建属地责任,加强对后续灾后重建项目统筹谋划,积极与主管部门对接,编制上报项目争取挤进2020年及以后年度省级部门项目库,并按照“先急后缓、量力而行,先修复后提升”的原则,分步实施。各乡镇、街道要继续发扬灾后自救精神,多方筹集资金,动员村民投工投劳,市财政将不再安排以奖代补资金,对暂没有资金保障的项目不予安排实施。四是市交通、水利、住建、自然资源规划、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对受灾乡镇灾后重建项目指导,积极统筹整合项目,积极对上争取,并向重点受灾乡镇倾斜,最大限度支持重点受灾乡镇灾后重建。
联系单位:市财政局预算科
联系电话:4110067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