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00Q/202007-00064 | 组配分类 | 上级政策 |
发布机构 | 中溪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0-07-13 08:43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特困,上级政策 |
信息来源 | 中溪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民政、扶贫、救灾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0年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宣政秘〔2020〕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0年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公布如下:
一、城市特困
城市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和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1020元/月∙人。
二、农村特困
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827元/月∙人,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690元/月∙人。
三、执行要求
2020年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于7月份开始执行,补助资金按月发放。
2020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