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005-00116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发文日期 2020-05-29 10:47
发布文号 宁环〔2020〕78号 关键词 关于对市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回复
信息来源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导航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信息名称 关于对市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回复 内容概述 关于对市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回复

关于对市人大第四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回复

汪新华代表:

您在宁国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关于小区夜间噪音污染的建议》的建议我局已收悉。为消除小区噪音污染,营造和谐、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我局高度重视,立足工作职责结合相关单位工作职能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城区噪音尤其是小区夜间噪音扰民投诉不断,我局会同城管、公安等部门多次现场处置。为切实加强我市城市公园、广场和居民小区噪音扰民管理工作。

一是根据部门职责,我局在20199月依据《宁国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城区用地规划》、《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及《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结合我市实际划定了我市声环境功能区,其中主城区划分1类区1.943Km22类区17.48 Km2、三类区9.013 Km2;市城管局于2019年制定了《高考、中考市容环境保障方案》;市公安局于20194月制定下发了《宁国市公安局“噪声扰民”类案件执法指引》。

二是市公安局已加强城区公园、广场和居民小区噪音扰民查处工作。其中20195月以来针对广场舞类活动产生的噪音严重影响周边病人、居民、学生正常生活休息情况,市公安局对8起噪声扰民案件给予现场警告处罚,同时近期对将城区广场舞类活动进行摸排,并对组织者和爱好者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市城管局结合烟花爆竹禁放深入社区(村)对噪音扰民的商户进行劝解和法律法规讲解,对小区棋牌室、桌球室噪音扰民行为进行劝导并督促建筑工地按照规定时间施工;市住建局督促物业企业加强值班巡逻,针对小区内存在有社会生活噪音污染的情况及时制止和报市公安局和市城管局予以处理,制定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对装修时间、产生噪声情况纳入管理范围。针对棋牌室、桌球室扰民问题,201911月以来在市政法委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卫健、文旅、城管、消防等单位联合行动,对其进行了整治,取缔了在居民小区无照经营的棋牌室。

三是下一步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宣城市城市管理条例》、《宣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联合出台《关于规范宁国市市区广场舞活动的通告》。同时将召集市区60余家广场舞类活动负责人召开宣贯会议,并开展联合整治,我局将给予技术支持,切实促进市区广场舞类活动规范、文明、有序;对于小区棋牌室、桌球室等噪音扰民问题,市公安局、城管局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接到此类报警,将快速出警,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确保小区和谐、安宁。




2020年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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