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83081862F/202010-00159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0-10-20 12:14 |
发布文号 | 宁环〔2020〕76号 | 关键词 | 宁国市2020年度山核桃产区污染治理工作方案,部门文件 |
信息来源 |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导航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通知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2020年度山核桃产区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 内容概述 | 宁国市2020年度山核桃产区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
为全面加强我市山核桃产区环境管理,建立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0年度工作方案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实现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二、整治目标
开展2020年度山核桃主产乡镇河流出入境断面监测计划和任务;将山核桃加工企业污染物排放本年度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内容,严格执法,并及时开展应急监测和应急响应;指导和督促山核桃主产乡镇做好2020年度农户初加工废水、固废转运处置。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出入境和乡镇跨界断面监测机制
每季度对乡镇跨界断面水质进行监测,将监测结果予以通报,并纳入乡镇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在山核桃采摘季节,对重点乡镇实施加密监测,实时掌握水质状况。(责任部门:监测站)
(二)建立“双随机”监管机制
将山核桃加工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名单中,在重点加工时段按照要求对山核桃加工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严格执法,督促企业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外环境的影响。(责任部门:监察大队、中溪分局、青龙湾分局)
(三)做好废水处理工作
提前谋划,指导相关乡镇在山核桃产区内合理布局规划建设脱蒲加工点,在脱蒲加工前加强对各加工点脱蒲污水收集设施的检查、维护,确保脱蒲污水收集设施正常使用,收集的脱蒲废水集中拖运到城市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代处理,严禁废水直排。(责任部门:监察大队、中溪分局、青龙湾分局)
(四)做好固体废物转运工作
指导各属地政府布局山核桃蒲壳临时堆放点的选址和建设,堆放点不得临近河道,堆放地面必须硬化防渗处理,配套废水收集槽、收集池和防雨淋设施。积极做好安徽省司尔特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利用企业同各加工点之间的衔接,确保固体废物妥善处置。(责任部门:污控科、中溪分局、青龙湾分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意识。山核桃产区污染治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将该项工作抓牢、抓实、抓细,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加强山核桃污染防治的宣传。鼓励农户脱蒲机械上山,就地脱蒲还林,减少山核桃脱蒲加工中对环境的污染;对山核桃蒲壳随意倾倒、废水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采取惩处措施,向加工户进行宣传普及。
(三)严格督察考核。各部门根据方案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市局将对山核桃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检查,对推诿扯皮、工作完成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