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19M/202008-00054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
发布机构 甲路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8-12 09:57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农田,建设,高标准,规划,编制,农业,工作,项目,发展,管护,宁国市,耕地,乡镇,重点,灌溉,节水,部门,基础,原则,做好,上级政策
信息来源 甲路镇人民政府 主题导航 农业、林业、水利 / 通知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宁国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宁国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

2020年8月10日


宁国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是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发展战略的内在需要,是实现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升级的重要保障,对稳定我市粮食产量、保持水土有着重要的意义。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修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使我市高标准农田“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乡村振兴发展规划战略和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为依托,加强统筹规划,强化政策引导,健全机制,强化管理,建设以绿色、安全、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提高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减少水土流失,提升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农业种植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明确和落实建管责任,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长效管理机制,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供给和绿色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谋划、绿色发展原则。统筹协调农业发展,发挥区域经济优势,践行山水林田路湖草是一个共同生命体理念,综合施策、综合布局。

(二)坚持节约集约、多项结合原则。推进农业节约集约化发展,与耕地质量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扶贫帮困、农业产业升级等工作做好结合、统筹组装、对症下药、科学精准规划,以高标准农田建设带动农产品产能提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坚持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原则。在划定的“两区”区域内,综合考虑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突出重点,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四)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建立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五)坚持建管并重、良性运行原则。高标准农田项目建成验收后要及时确权登记,办理移交手续。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明确管护责任和主体,健全管护机制,发挥长久效能。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6.《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农办建〔2019〕3号);

7.《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当前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18〕1号);

8.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14);

9.《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 2148-2012);

10.《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

11.《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12.《安徽省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细则》;

13.《安徽省农田建设工程管护规定》;

14.宁国市“两区”划定方案;

16.各部门相关规划等。

四、规划编制主要内容

规划编制主要内容包括:1.宁国市农业发展基本情况;2.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3.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成绩和存在问题;4.建设标准和总体布局;5.水土资源平衡分析;6.环境影响评价;7.建设重点、建设内容;8.投资估算和筹资方案;9.效益分析;10.保障措施。

五、乡镇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区域要求

2023年前申报高标准农田项目不能与“十二五”以来已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地块重复。“十二五”以来已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地块图纸已发至各乡、镇、街道,如有不明确可与我办联系。2024年、2025年申报项目地块可与已建项目重叠。各地申报时要按照建设前农民愿意、建设中农民参与、建设后农民满意的要求,做好征求农民群众意见等前期准备工作,优先选择群众积极性高、工作基础较好的区域。

2、优先向“两区”倾斜

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安排干部群众积极性高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两区”划定面积至少占高标准农田申报面积60%以上。

3、鼓励创新探索

各乡镇申报时要充分考虑与乡村振兴战略、现代农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耕地占补平衡“四个结合”,积极开展生态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耕地质量保护提升,提升农田生态功能。乡镇申报的建议书对“四个结合”要有充分说明,举出具体措施。

4、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是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发展战略的内在需要,主要目的是稳定我市粮食产量。项目立项重点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5、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

高标准农田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1500 元。2023年前申请项目单个乡镇地块面积要求超过3000亩,2024年、2025年申请项目单个乡镇地块面积要求超过5000亩。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违规建设“大棚房”。按照“少硬化、不填塘、慎砍树、禁挖山”要求,因地制宜构建生态沟渠、道路和塘堰湿地系统,改善农田生产条件,保护农田生态环境。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重点在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建后管护等方面加大建设力度。坚持以农田水利为重点,重点建设粮食生产急需的通田到地末级灌溉渠道、生产道路等设施。原则上用于道路建设的投入不得超过工程措施总投入的40%;不得用于购置种子、化肥、农药等经营性生产资料。

6、实施节水措施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当前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18〕1 号)精神,实施好省级下达的高效节水灌溉任务。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推广节水灌溉方式,发展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对于当年有高效节水灌溉任务的高标项目,乡镇申报时视同愿意积极配合国家节水行动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动实现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符合农业用水、计量条件和节水要求。

7、落实新增耕地

围绕新增耕地申报认定、调剂交易和收益兑现,乡镇要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核定各项基础工作,确保新增耕地指标认定落实到位。要优化利益分配,建立新增耕地收益反哺高标准农田建设长效机制。合理控制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充分挖掘新增耕地潜力。

8、建后管护利用

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田建设工程管护规定的通知》皖农建[2019]157号23文件要求,由乡镇政府作为管护主体。自2020年开始,高标准农田项目中不再计提项目管护费用。按照“村民自治管理”的原则,项目区所在乡镇成立管护协会,负责统一管护项目区农田水利、农业和林业等各类农田建设工程。

9、社会资金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自评工作通知》要求,考核第十项社会资金,要求高标准农田项目要创新投融资模式,积极鼓励和引导受益农民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六、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

(一)主要任务。“十二五”规划以来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的基础上,形成以宁国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为指导、专项综合规划为支撑、相关部门规划为基础的规划体系。总体上采取“政府组织、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专家咨询、公众参与、综合衔接、逐级上报”的方式开展工作。

1.认真做好前期工作的回顾总结。2012年至今,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由财政、国土、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负责实施,共有37个项目,总面积13.1万亩。这些项目实施后,有效减少农田水土流失,提升灌溉效率,耕地质量得到提高,对农民耕种作业提供了基础保障。但也要总结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比如重基础设施建设,只解决了眼前的交通通畅问题,而缺乏综合配套规划等。通过总结开展前瞻性、针对性研究,总结经验、找出节点,提出可操作、可实现、可评估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路径,为规划编制提供有力的支撑和指导。

2.深入乡镇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规划基本思路。在前期总结研究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重点在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等方面合理规划建设内容。召开重点课题研讨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结合新农村建设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做好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

3.重点抓好规划编制,做实综合发展规划。我市“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是机构改革、部门整合后对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第一个发展规划。要从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入手,坚持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为指导,结合乡村发展规划、战略任务、项目布局、科技支撑和创新发展等方面编制规划。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系统互补、有机衔接,集中力量在连片建设、规模发展、整村整乡推进、综合治理等方面。按照“缺啥补啥”原则,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确定项目建设内容。

4.组织做好乡镇规划编制。各乡镇要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深入调研,统筹兼顾、充分论证,立足本辖区的农业发展基础和支撑条件,把握好需要与可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实事求是地科学设定规划目标,突出可操作性、可实现性以及相关规划目标之间的衔接性。坚持规划编制与实施并重,更加注重整合资源与规划发展目标的有机统一。认真总结几年来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准确把握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基本原则,科学规划“2021-2025”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强规划的创造性、指导性和可实施性,并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意见书。

(二)工作安排。

1.筹划准备(2020年8月)。依托我市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统筹管理规划编制工作,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的具体安排与协调推进。组织成立宁国市农田建设专家库,由水务、自然资源、环保、农业农村等单位人员组成,对规划编修进行技术指导和咨询,论证等工作。

2.资料收集、调查研究(2020年8月-9月)。一是全面客观分析总结我市“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情况,成功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对新时代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提出建议;二是摸清底数,就是调查清楚全市在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可进行建设的耕地数量以及种植结构;三是深入调查分析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水土资源、生态环境是否符合建设要求。

3.编制规划(2020年9月)。在对调查和收集资料的分析总结基础上,将规划的各项任务具体安排进一步深入研究细化,明确规划目标,项目区域布局、重点项目时序安排、工程建设内容标准、实施保障措施等内容,形成规划成果。

4.规划专家论证(2020年10月)。组织规划领导小组单位和专家,对规划成果进行论证。规划编制技术承担单位按照专家论证修改意见对规划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并形成送审成果。

5.规划成果报批(2020年11月)。规划成果经相关部门会签后报市政府批准,并报农业农村厅备案(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专家及部门协审意见等组成)。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编制工作由市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总体协调。各乡镇要尽快明确编制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其他领导协调抓的格局。要高度重视队伍建设,组建一支眼界宽、知识广、专业强、素质高的规划编制队伍。

(二)技术保障。为保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连续性,实效性,科学性,将委托有农田水利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规划编制,各相关部门与各乡镇要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广泛凝聚各界有识之士的智慧和共识,提高规划编制的透明度、社会参与度,使规划更加体现民智、反映民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使规划更加贴近群众、贴近实际。专家咨询委员会要做好重大问题咨询和规划草案论证,体现规划编制的科学性与民主性。

(三)资金保障。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需要委托可研、设计单位编制规划报告,以及规划报告完成后要进行专家评审等工作,为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财政、农业部门要做好工作对接,落实规划编制资金,为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启动和进行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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