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19M/202008-00055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甲路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0-08-14 10:18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农田,高标准,规划,建设,农业,管护,发展,编制,项目,耕地,工作,节水,基础,实施,灌溉,原则,部门,统筹,农村,综合,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 | 甲路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农业、林业、水利 / 通知 |
信息名称 | 【主要负责人解读】关于印发《宁国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甲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秋菊从七个方面解读《宁国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乡村振兴发展规划战略和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为依托,加强统筹规划,强化政策引导,健全机制,强化管理,建设以绿色、安全、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提高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减少水土流失,提升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农业种植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明确和落实建管责任,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长效管理机制,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供给和绿色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目标,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相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分期建设的原则,把高效节水灌溉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内容,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统筹推进,大力开展建设任务,不断优化土地结构,解决土地“碎片化”问题,实现高标准农田格局。
三、工作目标
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是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发展战略的内在需要,是实现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升级的重要保障,对稳定我市粮食产量、保持水土有着重要的意义。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修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使我市高标准农田“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坚持统筹谋划、绿色发展原则。统筹协调农业发展,发挥区域经济优势,践行山水林田路湖草是一个共同生命体理念,综合施策、综合布局。
(二)坚持节约集约、多项结合原则。推进农业节约集约化发展,与耕地质量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扶贫帮困、农业产业升级等工作做好结合、统筹组装、对症下药、科学精准规划,以高标准农田建设带动农产品产能提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坚持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原则。在划定的“两区”区域内,综合考虑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突出重点,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四)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建立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五)坚持建管并重、良性运行原则。高标准农田项目建成验收后要及时确权登记,办理移交手续。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明确管护责任和主体,健全管护机制,发挥长久效能。
(六)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6.《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农办建〔2019〕3号);
7.《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当前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18〕1号);
8.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14);
9.《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 2148-2012);
10.《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
11.《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12.《安徽省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细则》;
13.《安徽省农田建设工程管护规定》;
14.宁国市“两区”划定方案;
16.各部门相关规划等。
五、创新举措
1、实施节水措施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当前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18〕1 号)精神,实施好省级下达的高效节水灌溉任务。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推广节水灌溉方式,发展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对于当年有高效节水灌溉任务的高标项目,乡镇申报时视同愿意积极配合国家节水行动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动实现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符合农业用水、计量条件和节水要求。
2、落实新增耕地
围绕新增耕地申报认定、调剂交易和收益兑现,乡镇要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核定各项基础工作,确保新增耕地指标认定落实到位。要优化利益分配,建立新增耕地收益反哺高标准农田建设长效机制。合理控制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充分挖掘新增耕地潜力。
3、建后管护利用
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田建设工程管护规定的通知》皖农建[2019]157号23文件要求,由乡镇政府作为管护主体。自2020年开始,高标准农田项目中不再计提项目管护费用。按照“村民自治管理”的原则,项目区所在乡镇成立管护协会,负责统一管护项目区农田水利、农业和林业等各类农田建设工程。
4、整合社会资金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自评工作通知》要求,考核第十项社会资金,要求高标准农田项目要创新投融资模式,积极鼓励和引导受益农民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六、主要任务
在“十二五”规划以来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的基础上,形成以宁国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为指导、专项综合规划为支撑、相关部门规划为基础的规划体系。总体上采取“政府组织、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专家咨询、公众参与、综合衔接、逐级上报”的方式开展工作。
1.认真做好前期工作的回顾总结。2012年至今,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由财政、国土、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负责实施,共有37个项目,总面积13.1万亩。这些项目实施后,有效减少农田水土流失,提升灌溉效率,耕地质量得到提高,对农民耕种作业提供了基础保障。但也要总结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比如重基础设施建设,只解决了眼前的交通通畅问题,而缺乏综合配套规划等。通过总结开展前瞻性、针对性研究,总结经验、找出节点,提出可操作、可实现、可评估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路径,为规划编制提供有力的支撑和指导。
2.深入乡镇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规划基本思路。在前期总结研究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重点在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科技服务等方面合理规划建设内容。召开重点课题研讨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充分结合新农村建设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做好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
3.重点抓好规划编制,做实综合发展规划。我市“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是机构改革、部门整合后对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第一个发展规划。要从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入手,坚持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为指导,结合乡村发展规划、战略任务、项目布局、科技支撑和创新发展等方面编制规划。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系统互补、有机衔接,集中力量在连片建设、规模发展、整村整乡推进、综合治理等方面。按照“缺啥补啥”原则,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确定项目建设内容。
4.组织做好乡镇规划编制。各乡镇要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大局出发,统一思想、深入调研,统筹兼顾、充分论证,立足本辖区的农业发展基础和支撑条件,把握好需要与可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实事求是地科学设定规划目标,突出可操作性、可实现性以及相关规划目标之间的衔接性。坚持规划编制与实施并重,更加注重整合资源与规划发展目标的有机统一。认真总结几年来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准确把握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基本原则,科学规划“2021-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强规划的创造性、指导性和可实施性,并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意见书。
七、保障措施
1.筹划准备(2020年8月)。依托我市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统筹管理规划编制工作,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的具体安排与协调推进。组织成立宁国市农田建设专家库,由水务、自然资源、环保、农业农村等单位人员组成,对规划编修进行技术指导和咨询,论证等工作。
2.资料收集、调查研究(2020年8月-9月)。一是全面客观分析总结我市“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情况,成功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对新时代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提出建议;二是摸清底数,就是调查清楚全市在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可进行建设的耕地数量以及种植结构;三是深入调查分析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水土资源、生态环境是否符合建设要求。
3.编制规划(2020年9月)。在对调查和收集资料的分析总结基础上,将规划的各项任务具体安排进一步深入研究细化,明确规划目标,项目区域布局、重点项目时序安排、工程建设内容标准、实施保障措施等内容,形成规划成果。
4.规划专家论证(2020年10月)。组织规划领导小组单位和专家,对规划成果进行论证。规划编制技术承担单位按照专家论证修改意见对规划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并形成送审成果。
5.规划成果报批(2020年11月)。规划成果经相关部门会签后报市政府批准,并报农业农村厅备案(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专家及部门协审意见等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