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00R/202405-00020 | 组配分类 |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 发文日期 | 2024-05-14 10:41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宁国市财政局金融科职能清单,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 主题导航 | 财政、金融、审计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财政局金融科职能清单 | 内容概述 | 序号职能目录名称法定依据运行流程运行要件责任事项1负责普惠金融资金管理工作宁国市财政局“三定”方案1.提出拟办意见;2.按程序报局领导阅批后办理;3.督办、汇总、反馈办理结果。 |
序号 | 职能目录名称 | 法定依据 | 运行流程 | 运行要件 | 责任事项 |
1 | 负责普惠金融资金管理工作 | 宁国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1.提出拟办意见;2.按程序报局领导阅批后办理;3.督办、汇总、反馈办理结果。 | 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 1.按要求开展工作;2.按规定时限办理。 |
2 | 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 宁国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1.提出拟办意见;2.按程序报局领导阅批后办理;3.督办、汇总、反馈办理结果。 | 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
1.按要求开展工作; 2.按规定时限办理。 |
3 | 负责地方金融监管工作 | 宁国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1.提出拟办意见;2.按程序报局领导阅批后办理;3.督办、汇总、反馈办理结果。 | 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 1.按要求开展工作; 2.按规定时限办理。 |
4 | 负责PPP项目工作 | 宁国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1.提出拟办意见;2.按程序报局领导阅批后办理;3.督办、汇总、反馈办理结果。 | 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 1.按要求开展工作; 2.按规定时限办理。 |
科长:范祎林
办公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联系电话:0563-411003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