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1679/202401-00035 | 组配分类 |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4-01-08 10:4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机构 职能,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水利局 | 主题导航 | 农业、林业、水利 |
信息名称 | 水土保持科机构职能清单 | 内容概述 | 序号职能目录名称法定依据运行流程运行要件责任事项1拟定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宁国市水利局“三定”方案1、文件起草2、征求意见3、合法性审查4、发布实施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3、合法性审查函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2组织全市城市规划、工程建设项目中水土保持的论证工作宁国市水利局“三定”方案1、文件起草2、征求意见3、合法性审查4、发布实施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3、合法性审查函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3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宁国市水利局“ |
序号 |
职能目录名称 |
法定依据 |
运行流程 |
运行要件 |
责任事项 |
1 |
拟定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 |
宁国市水利局“三定”方案 |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
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
2 |
组织全市城市规划、工程建设项目中水土保持的论证工作 |
宁国市水利局“三定”方案 |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
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
3 |
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
宁国市水利局“三定”方案 |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
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
4 |
负责相关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管及水土保持措施自主验收的核查、备案工作 |
宁国市水利局“三定”方案 |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
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
电话:0563-401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