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730007167P/202009-00087 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发文日期 2020-09-29 14:24
发布文号 关键词 项目代办服务中心机构职能清单
信息来源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项目代办服务中心机构职能清单 内容概述

项目代办服务中心机构职能清单


序号

职能目录名称

法定依据

运行流程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1

对符合产业导向、具备可操作性的代办项目进行受理协调

《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所属相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编[2019]38号)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

1、代办业务咨询

2、代办项目谋划

3、代办项目预审

4、签订代办委托协议

5、代办项目沟通协调

6、代办项目档案管理

《宁国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项目代办服务中心全程代办服务实施意见》(宁政服管〔2020〕2号)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2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项目代办(项目立项至施工许可)服务

《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所属相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编[2019]38号)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

1、代办项目登记

2、代办项目任务分配

3、代办项目进展记录

4、项目代办(申请资料整理、网上注册、申报等)

5、数据统计

《宁国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项目代办服务中心全程代办服务实施意见》(宁政服管〔2020〕2号)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3

对项目代办员的代办业务、代办服务全程进行督导管理

《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所属相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编[2019]38号)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

1、业务培训和指导

2、受理代办过程投诉

3、代办服务行风监督和社会评议

4、代办项目全流程监测分析

《宁国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项目代办服务中心全程代办服务实施意见》(宁政服管〔2020〕2号)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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