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6XQ/202007-00058 | 组配分类 | 农业农村政策 |
发布机构 | 港口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0-07-16 15:42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我市农村危房改造民生工程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 | 港口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信息名称 | 我市农村危房改造民生工程政策解读 | 内容概述 | 我市农村危房改造民生工程政策解读 |
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全面排查梳理,完成全市新增的779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实行动态监管,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做到动态清零,确保不留死角,全面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歼灭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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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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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
◆政府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资金采取分类补助,补助标准为: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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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方式
●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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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程序
▲认定程序:坚持“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按照相关程序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乡镇政府要做好与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