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99802061L/202009-00053 | 组配分类 |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发文日期 | 2020-09-29 16:33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公示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主题导航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监管科职能清单 | 内容概述 |
序号 |
职能目录名称 |
法定依据 |
运行流程 |
运行要件 |
责任事项 |
1 |
制订企业发展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 |
1、提出草拟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2、发各相关部门、本局有关科室和派出机构执行。 |
1、上级来文; 2、落实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
1、文件处理及时; 2、办理效果显著。 |
2 |
指导和监督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信用分类管理工作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 《安徽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暂行 办法》 |
1、接收上级局工作文件或在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接收抽查任务; 2、组织开展企业年报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3、抽查结果录入系统向社会公示。 |
1、上级来文; 2、省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在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发布抽查任务。 |
1、宣传信用监管政策、督促引导市场主体开展年报及信用公示工作; 2、 对全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协调推进。 |
3 |
依法指导、监督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 |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
1、派出机构按职能开展常规工作; 2、按季度报送工作进度。 3、对查办案件进行业务指导。 |
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开展工作 |
加强对派出机构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的督查指导。 |
4 |
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 |
1、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2、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
1、市委组织部及上级局来文; 2、党建工作要求。 |
指导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