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99802061L/202104-00075 | 组配分类 |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发文日期 | 2021-04-22 16:4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公示,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主题导航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职能清单 | 内容概述 |
序号 |
职能目录名称 |
法定依据 |
运行流程 |
运行要件 |
责任事项 |
1 |
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 |
1、办案机构报送案件; 2、审核案件; 3、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4、反馈审核意见; 5、监督审核意见的落实情况。 |
1、局领导批示或每年工作计划安排 3、执法案卷。 |
确保本部门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
2 |
承担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和清理工作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 |
1、文件起草; |
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
1、确保文件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2、确保文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3 |
承担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和听证工作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 |
1、办案机构报送案件; 2、审核案件; 3、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4、反馈审核意见; 5、监督审核意见的落实情况; 6、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3号令组织实施听证并提出书面听证意见。 |
1、局领导批示或每年工作计划安排 3、执法案卷; 4、案件当事人的听证申请。 |
1、确保审核案件在主体、证据、定性、法律依据、程序上均无误; 2、确保当事人充分享有听证权利。 |
4 |
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有关工作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 |
1、组织作出书面答复书或答辩状; 3、参与庭审及后续工作; 4、落实复议决定或生效判决。 |
当事人的复议申请或行政诉讼起诉书或行政赔偿申请。 |
1、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或答辩; 2、执行复议机关决定或法院生效判决。 |
5 |
负责组织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的实施以及普法教育宣传工作 |
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宁办发[2019]48号) |
1、制定普法计划; 2、准备普法资料及相关课程; 3、推送普法信息。 |
1、每年工作计划安排及各个普法节点; |
确保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