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 |
序号 |
职能目录名称 |
法定依据 |
实施部门 |
联系电话 |
(一)贯彻执行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实施财税和金融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和金融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乡镇(街道)的财政管理体制。 |
1 |
负责市直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及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国库科 |
0563-4110034 |
2 |
研究拟订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预算科 |
0563-4110067 |
3 |
负责财税优惠政策落实的具体工作;负责涉税信息管理等。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预算科 |
0563-4110067 |
4 |
拟定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负责办理与省财政、开发区财政年终结算;协助办理与乡镇(街道)财政年终结算。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预算科 |
0563-4110067 |
(二)统筹管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决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承担全市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和全市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提出动用预备费方案,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指导乡镇(街道)财政管理工作;拟订本市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 |
5 |
负责全市部门、预算单位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和银行账户管理;政府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的调度和保值增值的监管。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国库科 |
0563-4110034 |
6 |
编制市本级年度预决算草案;负责全市收支预算编制的指导、监督、管理和汇总工作;承担市直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预算科 |
0563-4110067 |
7 |
承担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市级部门预算项目库和基础信息库管理工作。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预算科 |
0563-4110067 |
(三)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
8 |
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以及其他政府非税财政性资金的征收管理工作;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综合科 |
0563-4110060 |
9 |
负责政府本级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修订;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综合科 |
0563-4110060 |
10 |
财政票据管理;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综合科 |
0563-4110060 |
11 |
承担土地出让金政策执行;承担市本级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综合科 |
0563-4110060 |
12 |
负责牵头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和汇总上报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报表。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综合科 |
0563-4110060 |
(四)管理和监督全市社会保障支出及城市住房、土地出让等支出,参与拟订产业政策、劳动工资、经济贸易、科技、教育、住房、医疗、社会保险等政策和改革方案,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的拨付与管理,负责各种政策性财政补贴资金的拨付与管理。 |
13 |
负责普惠金融资金管理工作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金融科 |
0563-4110039 |
14 |
承担人社、民政、卫生等对口部门预决算管理工作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社会保障科 |
0563-4110023 |
15 |
审核汇总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社会保障科 |
0563-4110023 |
16 |
负责对口单位预算管理;制定相关经费支出制度;负责全市“三公经费”管理。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行财科 |
0563-4110011 |
17 |
经济建设类上级专项资金管理,涉企类政策资金管理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经建科 |
0563-4110015 |
18 |
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经建科 |
0563-4110015 |
(五)负责财政对农业投入及农业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工作;负责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综合改革、“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性农业保险组织实施工作。 |
19 |
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金融科 |
0563-4110039 |
20 |
负责农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涉农资金整合的管理与监督;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农业科 |
0563-4110030 |
21 |
办理乡镇、街道体制结算及预算资金转移支付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乡镇财政管理服务中心 |
0563-4110031 |
22 |
乡镇、街道非税资金、代管资金审核拨付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乡镇财政管理服务中心 |
0563-4110031 |
23 |
乡镇、街道总预算会计账务核算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乡镇财政管理服务中心 |
0563-4110031 |
24 |
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及管理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乡镇财政管理服务中心 |
0563-4110031 |
25 |
组织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财政奖补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乡镇财政管理服务中心 |
0563-4110031 |
26 |
指导乡镇、街道财政所业务管理及资金监管工作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乡镇财政管理服务中心 |
0563-4110031 |
(六)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的审批与监督;承担市本级政府采购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政府采购工作指导、协调工作。 |
27 |
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政府采购工作的审批与监督;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政府采购科 |
0563-4110025 |
28 |
承担市本级政府采购有关工作;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政府采购科 |
0563-4110025 |
29 |
负责全市政府采购工作指导、协调工作。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政府采购科 |
0563-4110025 |
(七)负责拟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及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根据授权代表市政府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出资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
30 |
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国有资产监管。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国资科 |
0563-4110032 |
(八)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提出奖惩建议。 |
31 |
负责监管企业负责人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考核。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国资科 |
0563-4110055 |
(九)按规定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管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承担地方金融监管有关考核评估、监督问责等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等工作,配合推进金融信用体系建设,联系协调相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做好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及银企对接工作;负责金融企业金融专项资金申报和审核工作;负责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 |
32 |
负责地方金融监管工作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金融科 |
0563-4110039 |
(十)负责全市PPP政策研究,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负责全市PPP项目在识别、准备、采购、实施、移交等各环节操作流程的指导,统筹调度各相关部门参与各环节工作的服务和监管;负责PPP项目入库和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PPP项目的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承担市PPP项目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33 |
负责PPP项目工作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PPP管理服务中心 |
0563-4110029 |
(十一)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全市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备案管理工作。 |
34 |
建立全市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组织开展财政内部控制建设及培训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监督检查科 |
4110024 |
35 |
承担监督检查全市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有关工作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监督检查科 |
4110024 |
36 |
负责全市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备案管理工作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监督检查科 |
4110024 |
37 |
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负责全市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信息采集等管理服务工作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监督检查科 |
4110024 |
38 |
负责推进会计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诚信宣传,报送双公示红黑榜信息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监督检查科 |
4110024 |
39 |
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事项办理、皖事通推广管理及考核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监督检查科 |
4110024 |
(十二)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
40 |
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含专项检查),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情况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监督检查科 |
4110024 |
41 |
牵头财政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申报立项、清理、修订工作及上会合法性审查相关工作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监督检查科 |
4110024 |
42 |
办理财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及行政处罚案件及案卷归档整理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监督检查科 |
4110024 |
43 |
负责财政系统普法及法治宣传工作开展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监督检查科 |
4110024 |
44 |
负责行政事业收费(款)票据举报的受理、立案查处业务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监督检查科 |
4110024 |
45 |
负责组织财政行政执法证考试及机关集中学法月考试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监督检查科 |
4110024 |
46 |
牵头汇总编制财政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监督检查科 |
4110024 |
47 |
牵头做好财政部门法治政府建设 |
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
监督检查科 |
4110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