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28514493N/202009-00021 | 组配分类 | 本级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南山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20-09-15 11:52 |
发布文号 | 宁南字〔2020〕157号 | 关键词 | 秸秆禁烧,本级政府文件 |
信息来源 | 南山街道办事处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通知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南山街道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保障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我街道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2020年秸秆禁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当前街道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一是落实禁烧工作目标责任制。各村、社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村、社区、村民组为基础建立健全“全面覆盖、网络清晰、分级管理、层层负责、责任明确”的网格化管理体系。二是强化督查巡查工作机制。街道纪工委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分片监督督查、通报各村、社区的秸秆收储及转运等情况;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秸秆焚烧火点,及时进行通报,问责.
二、持续保持禁烧高压态势
当前正处于水稻,玉米收割季节,秸秆焚烧现象仍时有发生,形势依然严峻。2020年宣城市“蓝天卫士”视频监控通报我市焚烧火点2处,方塘乡、霞西镇各1处。各村、社区要按照“全区域、全天候”禁烧工作要求,将露天焚烧荒草、落叶、垃圾等废弃物一并纳入禁烧管理范围内,建立健全辖区内禁烧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管控,加大巡查监管力度,要加强对城市建成区、高速公路、国省道两侧以及往年火点多发区域、易发生大面积焚烧片区等重点区域开展 24 小时巡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焚烧行为,对发现违法违规擅自露天焚烧秸秆或其它废弃物的,移送公安等部门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各村要及时掌握天气变化,密切跟踪农作物收割、播种情况,统筹做好人力物力安排,强化秸秆还田和清运收储工作,及时消除焚烧隐患。
三、突出注重宣传引导
街道、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LED、流动宣传车、张贴横幅标语、发放告知书、召开村民座谈会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秸秆禁烧的重要意义,以及与秸秆禁烧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等,做到秸秆禁烧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发挥基层党员、村干部、农业带头人、种植大户的“以点带面”示范作用,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守法意识,增强农民群众禁烧秸秆的自觉性、积极性,努力营造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禁烧氛围。街道要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鼓励举报焚烧秸秆行为,严惩露天焚烧违法行为,并将处理处罚情况予以曝光,形成震慑力。
四、从严强化责任追究
对卫星监测、“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以及各级督查巡查发现的秸秆焚烧火点,街道要严肃火点现场核查处置及核销工作,杜绝不严不实现象,对确需核销火点的,按照宣城市大气办《关于2020年秸秆焚烧火点情况的通报》(宣大气办〔2020〕22 号)文件要求书面报送申请核销材料。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不力或发生秸秆焚烧的村、社区,将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等措施,给予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同时,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