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7063E/202010-00030 | 组配分类 | 本级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梅林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0-10-14 10:49 |
发布文号 | 梅发〔2020〕95号 | 关键词 | 文明创建,本级政府文件 |
信息来源 | 梅林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通知 |
信息名称 | 关于持续做好梅林镇文明创建工作通知 | 内容概述 | 关于持续做好梅林镇文明创建工作通知 |
各村、各部门,镇直各单位:
为持续巩固提升我镇文明创建成果,强化常态长效管理,经研究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片区按照创建标准持续做好片区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及秩序维护,每周一下午组织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如有工作需要,将统一组织开展。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各类志愿活动,镇民政办要继续做好志愿服务时长录入。
二、镇集镇办要持续做好集镇基础设施维护、绿化养护等工作。
三、镇综合执法队要不断加强对梅林集镇、G329国道的管理,持续强化对占道经营、乱披乱挂、乱堆乱放、各类小广告、不文明停车等问题的监管和整治。原则上,每天至少要进行两次巡查整治,根据需要联合中溪交警队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继续做好沿街店铺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可通过签订承诺书、悬挂“五包”标志牌等方式,强化店铺门前“五包”责任(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整洁、包设施)。
四、镇环卫办要科学合理划分保洁区域,按照创建标准明确保洁员职责,加强垃圾桶双桶划线管理,确保集镇、国道环境卫生的长效整洁。
五、镇经发办要引导、督促集镇、国道、农民工创业园里的企业维护好厂区及其周边的环境卫生、停车秩序等。
六、城管中队要继续协助沙埠村整治沙埠集镇占道经营、乱披乱挂、乱堆乱放、不文明停车等问题。原则上,每天至少开展一次巡查整治行动。
七、梅林村要继续协助集镇办、环卫办做好集镇、便民市场、公厕的日常管理,加强集镇文明饲养家禽的宣传和监管。
八、梅林派出所负责集镇治安管理,重点做好集镇沿街打牌现象管理,协助交警队管理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
九、各村要继续按照文明创建实地测评标准,做好村部及主要道路的日常保洁、秩序维护、基础设施维修等。沙埠村、梅林村、对山村、田村村要加强G329国道的日常巡查,不间断整治乱披乱挂、乱堆乱放、各类小广告等问题。沙埠村要常态化做好沙埠集镇停车秩序、占道经营、乱堆放、垃圾清运等工作。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