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00R/202009-00079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0-09-30 11:13 |
发布文号 | 财监〔2019〕21号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财政扶贫资金违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 主题导航 | 财政、金融、审计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财政扶贫资金违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财政扶贫资金违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部机关有关司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近年来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实际,我们制定了《财政部门财政扶贫资金违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门财政扶贫资金违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
财 政 部
201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