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52X0/202010-00060 | 组配分类 | 本级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宁墩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0-10-19 14:46 |
发布文号 | 墩政字 〔2020〕159号 | 关键词 | 宁墩镇、文件,本级政府文件 |
信息来源 | 宁墩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通知 |
信息名称 | 关于宁墩镇2020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宁墩镇2020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
根据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2020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秘〔2020〕99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面积与试点条件
2020年,上级下达我乡耕地轮作制度试点的实施任务585亩,实施内容为推行冬闲田扩种油菜。为加快农旅融合、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充分发挥油菜的油用、菜用、观赏等功能,我镇耕地轮作制度试点任务以公路沿线、景区及粮油种植大户为重点,主要建设冬闲田扩种油菜项目示范片,引导种植优质菜油两用型、赏花型等油菜新品种。在任务安排上,各试点村要体现集中连片原则,尽可能以行政村为单位整建制推进。鼓励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试点范围内承担任务的地块,要求上年同茬为冬闲田。
各试点村要充分认识到耕地轮作制度试点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适当调整轮作休耕试点,扩大轮作、减少休耕,轮作以种植粮食为主”的总体要求,按照“宜粮则粮、应种尽种”的原则,着力防止调减粮食改种经济作物的倾向,确保粮食安全。
二、补贴标准与任务时限
中央财政对耕地轮作制度试点给予适当补助。在补贴方式上,采取现金补助150元/亩标准直接通过 “一折(卡)通”补助给参与冬闲田扩种油菜试点的主体。本次轮作试点任务安排时间为2020年度,时限暂定为一年。
三、实施步骤
1.面积申报
各试点村轮作冬闲田扩种油菜主体(包括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申报主体,由申报主体向耕地承包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汇总审核后报镇,做好与申报主体签订轮作扩种协议,充分尊重和保护农户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试点工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同时认真做好任务田块“四至”经纬信息填报,做到信息准确、完整、及时。
2.面积公示、核实
各申报主体的上报面积应在耕地承包所在村的村务公示栏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主体名称、拟补面积、任务田块“四至”等),公示时间需7天以上,并附举报电话。同时乡政府将组织人员对申报主体的申报面积进行抽查核实,抽查面积比例不得低于当地上报面积的50%。
3.面积上报
各试点村经公示、核实程序后,按要求填写《2020年宁国市耕地轮作制度试点汇总表》,由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乡农技中心(联系人:杨继忠,联系电话:13856360551),同时上报分户清册电子版。上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7日。
4.审核下拨
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人员对我镇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并随机抽取不低于10%的上报面积开展实地核查,经复核后由市财政局将补助资金通过 “一折(卡)通”直接发放到各申报主体。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落实试点任务和要求,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是开展指导服务。市农业农村局成立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技术指导组,负责制定耕地轮作制度试点技术意见,在油菜生产关键环节,积极开展生产技术培训、现场观摩和咨询指导服务等工作。镇农技人员要深入生产一线,对承担试点任务的农户加强生产指导,帮助其尽快掌握技术要领,做好机具改装配套、落实种子等农资准备,满足轮作试点工作需要。在生产关键环节积极开展生产技术培训、现场指导服务等工作。
三是强化督查问效。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定期会商调度,适时开展督查检查,进一步落实资金、技术和指导服务工作。按照上级部署安排,开展轮作试点区域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掌握耕地质量变化情况。对任务未落实或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是及时总结经验。对下达的轮作试点任务落实完成情况认真总结,分析取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情况。总结形成1-2套可复制、可推广的轮作试点技术模式,逐步形成有效的组织方式和完善的工作机制。同时,主动配合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年度轮作试点工作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等进行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