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392/202003-00104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教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0-03-24 17:13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部门文件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教体局 | 主题导航 | 卫生、体育 |
信息名称 | 安徽省体育局印发《安徽省体育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市、县体育行政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体育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规范体育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全省体育实际制定了《安徽省体育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安徽省体育局
2020年3月18日
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加强体育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规范体育行政执法行为,根据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结合体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定义】“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在依法实施执法检查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的执法检查制度。
第三条【原则】坚持依法实施、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稳步推进的原则,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除因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原因对被检对象实施的检查,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进行随机抽查。
第四条【机构设置】成立省体育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相关处室负责建立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及落实结果运用、信息公开和共享等工作,并依据职责做好执法检查的组织实施、过程留痕、档案管理、平台录入等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第五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由局政策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根据省体育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制定(见附件1),并依据行政权力清单做动态管理。
第六条【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全省体育系统具有体育行政执法资格工作人员构成,所有随机抽查事项共用一个体育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局政策法规处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建立,并根据体育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应当明确体育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姓名、职务、执法类别、执法证号等。
第七条【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涵盖随机抽查事项对应的全部管理对象。应包含主体名称、被检内容、联系人等。由相关处室负责建立,并根据管理对象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第八条【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编码规范】体育领域被检主体名录库编码为6位数字,前2位为执法事项编码,后4位为被检市场主体编码。执法事项编码从01至99排列,被检市场主体编码从0001至9999排列,每个市场主体固定使用一个编码,新增市场主体按照顺序排列,由相关处室编制后统一报局政策法规处备案公示。随机抽取时将按照市场主体对应编码进行抽取。
第九条【制定抽查计划】相关处室应当于每年年初制定本处室年度抽查计划,经局分管领导审定后交局政策法规处汇总,统一公布实施。抽查计划要保证必要的被检查对象覆盖面,保证必要的监管力度,同时防止过度检查。
第十条【随机抽查的启动】相关处室根据年度抽查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含抽查事项、实施时间、抽查目的、执法人员数量、被检市场主体数量、执法检查方式、保密要求以及检查结果运用等),提出抽查工作需求。局政策法规处组织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被检市场主体,局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现场监督。抽取过程填写“双随机一公开”启动工作现场记录单(见附件2),经由现场参加人员签字确认后存档。
第十一条【执法人员的抽取】由相关处室从《安徽省体育局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通过摇号或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每次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再次抽取替代执法检查人员。
第十二条【被检市场主体的抽取】由政策法规处组织从被检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通过摇号或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监管对象的抽查次数不超过2次。
第十三条【应用现代化执法手段】相关处室按照《安徽省体育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流程图》(见附件 3)开展抽查工作。组织执法检查时,要全过程留痕、数据化记录,同时做好归档工作。
第十四条【检查结果运用及公开】相关处室要及时将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在省体育局网站予以公开。局政策法规处负责监督抽查公开情况,并协调推进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
第十五条【纪律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遵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廉洁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