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MB1919991Q/202008-00035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宁国市医保局 发文日期 2020-08-21 15:53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上级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宁国市医保局 主题导航 其他 / 其他
信息名称 【上级政策解读】安徽省《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内容概述

【上级政策解读】安徽省《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是多少?


为保障群众共享改革成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合理提高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2020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在2019年的基础上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550元;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筹资水平的稳步提升,筹资结构的逐步优化,可以推动实现居民医保筹资稳定可持续,为巩固待遇保障水平提供坚实基础。

二、困难人群参保个人缴费有资助政策吗?



三、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政策有哪些?



四、2020年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要落实哪些硬任务?


五、完善医保支付管理有哪些要求?



六、提升监督管理水平有哪些要求?



七、加强经办管理服务有哪些要求?


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经办管理服务,是实现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通知》对经办服务提出四方面要求。

一是抓好参保缴费工作。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现应保尽保。在各地政府统一组织下,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医保、税务部门间经办联系协作,确保年度参保筹资量化指标落实到位等。

二是推进一体化经办运行。动市地范围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等。

三是提升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加快构建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启用统一的服务热线,大力推进服务下沉。

四是全力推进医保信息化平台建设,认真抓好15项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信息维护,做好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加强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协作,深入宣传发动,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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