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55631526X5/202011-00018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0-11-11 16:26 |
发布文号 | 宁治欠发〔2020〕3号 | 关键词 | 部门文件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人社局 | 主题导航 | 劳动、人事、监察 / 通知 |
信息名称 | 关于在全市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打好“冬病冬治”攻坚战,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围绕“实现到2020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排查、整治欠薪隐患,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负责”原则,对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开展排查、整治,排查整治工作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业为重点,突出对在建工程项目、租赁厂房设备从事生产经营的小微企业、人员流动性较大的物流企业、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以及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的企业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坚决杜绝各类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的现象,确保各用工单位按时支付劳动报酬,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工资报酬权益。确保春节期间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越级上访事件和重大舆情事件。
二、工作安排
各单位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期间,集中力量开展欠薪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各单位完成隐患摸排后,要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并认真填写《宁国市欠薪隐患摸底汇总表》(附后),于11月30日前将摸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与汇总表一道报送至市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联系人:李丽,电话:4025463)。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充分认识解决欠薪问题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复杂性,把根治欠薪问题作为当前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切实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投诉、受理、处置和清欠工作,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春节。
(二)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隐患排查及清欠工作主体责任,对排查出的欠薪隐患要逐一落实包保责任人、提出解决方案、明确化解时限。确保欠薪隐患和积欠案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清零,其他新增案件在2021年春节前及时、动态清零,发生一起处置一起。
(三)加强研判,做好预案。各单位务必精心组织此次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加强信息的收集与整理,对发现的隐患做好风险研判并严格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工资支付责任,同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化解矛盾,杜绝发生因讨薪引发的恶性事件。欠薪隐患排查及整治进展情况将在市农民工工资清欠会议上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1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