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734/201609-00001 | 组配分类 | 部门决算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16-09-28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部门决算,部门决算情况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住建委 | 主题导航 |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住建委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 内容概述 |
宁国市住建委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编制、拟定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指导监督物业管理工作。
(二)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政策,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
(三)组织实施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区道路、供气、供水、排水、园林、绿化、路灯、雕塑建设管理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四)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市工程建设和城乡建设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筑监理、建筑安装和住宅装饰装修等行业管理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监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环境。
(五)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组织并监督对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的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指导、规范全市村镇建设工作,指导村镇统一开发、配套建设,指导农村住宅建设、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七)负责房地产、建筑市场、市政公用事业(燃气、供水、供气、排水)、勘察设计咨询等方面的建设监察。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编制数 |
|
住建委机关 |
行政机关 |
14 |
|
宁国市房地产管理局 |
全额拨款事业 |
23 |
|
宁国市房屋征收管理局 |
全额拨款事业 |
6 |
|
宁国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
全额拨款事业 |
15 |
|
宁国市建设监督管理站 |
全额拨款事业 |
10 |
|
宁国市建设监察室 |
全额拨款事业 |
5 |
|
宁国市园林管理局 |
全额拨款事业 |
10 |
|
宁国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
自收自支事业 |
4 |
|
宁国市建筑业管理处 |
自收自支事业 |
4 |
三、宁国市住建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9513.88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9513.88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7193.65万元,增加428%,主要原因是2015年上级补助专项资金2000余万元,土地出让金安排项目4000余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513.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13.88万元,占10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51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3.38万元,占12%;项目支出8350.49万元,占88%。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513.88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9513.88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7193.65万元,增加428%,2015年上级补助专项资金2000余万元,土地出让金安排项目4000余万元。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513.8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193.65万元,增加428%,主要原因是2015年上级补助专项资金2000余万元,土地出让金安排项目4000余万元。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88万元,支出决算为951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上级补助专项资金2000余万元,土地出让金安排项目4000余万元。
基本支出1163.38万元,占12%;项目支出8350.49万元,占88%。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5年度决算8513.71万元,比2014年增加8498万元,增长5457%,主要原因是2014年建设专项资金在“城乡社区支出”中列支,2015年调整到“一般公共服务”以及增加土地出让金项目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5年度决算218.06万元,比2014年增加36.84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决算21.81万元,主要用于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2015年度决算8984.62万元,比2014年增加708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建设专项资金在“城乡社区支出”中列支,2015年调整到“一般公共服务”。其中:“行政运行”决算19.6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职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决算2107.7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015年度决算16.84万元,比2014年减少107.94万元,减少86%,主要原因是减少保障房建设项目资金。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3.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退休费、奖励金、提租补贴;公用经费168.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基金决算2095.20万元,其中:城市公用事业附加622万元;设施配套费780万元,污水处理费45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243.2万元。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