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农用薄膜使用、回收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用薄膜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为落实相关规定,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农用薄膜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农环函[2020])975号)、宣城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切实抓好地膜回收工作的通知》(宣农能源[2020])3号)、《关于建立农膜回收利用台账和农膜监测点的通知》(宣农能源[2020])4号)等文件,我市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的意义
农用薄膜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我市农用薄膜覆盖面积近5000亩,年使用量约在160吨左右。在增加农作物产量、提高品质、丰富农产品供给结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重使用、轻回收,回收主体不落实等原因,农用薄膜残留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已成为制约农业绿色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增加产量,经营户盲目扩大覆膜面积,不考虑残膜回收和污染问题;以前使用的大量超薄劣质农用薄膜残留在农田中,不易回收,治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因此,防治农用薄膜污染,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迫切需要建立健全农用薄膜监督管理制度。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前期,我局分别到农膜经营商户、港口、竹峰、南办、河办等家庭农场进行走访和调研,实地了解农膜经销量和主要使用品种、使用现状。并分别就回收模式和标准地膜的推广向各乡镇、街道征求意见,了解农膜使用者在回收处置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经过调研后起草了《宁国市废旧农膜回收处理方案》。
四、工作目标
到 2020年底,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或无害化处理。
五、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建立完善废旧农膜回收网络,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行动,建立乡镇回收站、村(基地)回收网点。
(二)建立农膜回收利用台账。按照属地原则建设台账,建设要求自上而下下达,数据采集自下而上收集,建立农膜回收利用台账。
(三)开展农膜残留监测。建立农田地膜残留监测点,定期开展本行政区域的农膜残留监测。按照每 3 万亩覆膜农田布设1个监测点。
六、创新举措
建立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制定废旧农膜回收处理流程图,根据我市农业生产实际,明确回收范围,回收处理范围主要包括用于农业生产的废旧棚膜、地膜、菌棒膜,有条件的乡镇可以将遮阳网、防虫网、营养钵、育苗盘等农业投入品废弃物纳入回收范围。完善实施流程,确定乡镇(街道)为归集单位,有序推进村级废旧农膜回收点设置,以属地乡镇、村的名义对外公布并设置标识牌,指导农户将废旧农膜送到回收点收集,归集单位定期进行回收收集并清运处置。
七、保障措施
一是提高重视,要求各乡镇、街道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二是明确部门职责,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为牵头单位,乡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使用者是废旧农膜归集回收的责任主体;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将宁国市废旧农膜回收纳入乡镇目标管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