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734/202105-00087 | 组配分类 | 舆情收集互动回应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1-05-20 14:24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 主题导航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 内容概述 |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村〔2021〕37号)和宣城市住建局 财政局 民政局 扶贫开发局《关于印发宣城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建村〔2021〕64号)文件要求: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6类重点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