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392/202011-00310 | 组配分类 | 优待政策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教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0-11-10 17:2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优待政策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教体局 | 主题导航 | 科技、教育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2020年宣城市中考政策性加分(照顾)申报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市区报考学校:
根据《宣城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0〕10号)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中考政策加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加分范围
2020年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加分政策,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2.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政策加分申报流程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1—5款的考生,须填写《2020年中考政策性加分申请表》(见附件一),并按要求将有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交毕业学校。学校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校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将《申请表》和有关证件原件、复印件报所在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市区报考学校直接上报到市考试院),由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汇总后,填写《2020年中考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册》(见附件二)于7月3日前连同考生《申请表》、原始证件、复印件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复核。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学校要严格按照“谁签字、谁负责”原则,认真做好政策加分的审核工作。
符合第6款军人子女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填写《2020年中考政策性加分申请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自行报送宣城军分区政治工作部,由军分区政治工作部审核并汇总后7月3日送市考试院办理;符合加分政策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由市、县(区)公安局按宣公政〔2018〕211号文件办理;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皖应急〔2019〕61号文件办理。
根据教基〔2020〕10号文件精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由其父母提出申请经同级卫健部门审核认定后,集中送交至县市招生考试机构,并与7月3日报市考试院。
所有申报政策加分(照顾)的材料,经审核后,符合政策加分(照顾)条件的考生名单将于7月6日在宣城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或伪造证明的,一经查出,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通报毕业学校。
三、证明材料报送要求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需提供县(市、区)侨办(台办)证明原件;烈士子女,需提供烈士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和县(市、区)民政部门的证明原件。
2.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需提供援疆、援藏派出文件复印件和其派出单位证明原件。
4.其他类型政策加分材料按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附件:1.《2020年中考政策性加分申请表》
2.《2020年中考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册》
附件1
2020年中考政策性加分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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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准 考证号 |
毕业学校及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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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政 策性加 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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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材 料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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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 示日期 及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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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核意见 |
附件2
2020年中考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册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中考准考证号 |
毕业学校及时间 |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 |
提供材料 |
县市审核意见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