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60X/202011-00051 | 组配分类 | 互动回应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0-11-19 15:4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关于来电人咨询安装新能源充电桩问题的回复,互动回应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互动回应】关于来电人咨询安装新能源充电桩问题的回复 | 内容概述 |
来电人反映:
碧桂园业主建议小区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装,或者能否在自家车位上安装新能源充电桩。
来电人您好:
您来电反映建议在碧桂园一期申请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事宜,按照《城乡规划法》规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属充电设施,不属建筑物、构筑物,不属我局审批职责范围。请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对小区共有部分改造等应经相关业主大会等形式决定。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