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474T/202306-00064 | 组配分类 |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
发布机构 | 万家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3-06-07 08:2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
信息来源 | 万家乡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公安、安全、司法 |
信息名称 |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 内容概述 | 1.受理部门:宁墩派出所2.办理条件: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可以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3.办理流程:受理、审核、签发、传输、制作、发放4.所需材料:申领人居民户口簿,没有人像信息的,还需提供有本人照片的证明材料。5.办理时限:申办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审核不通过的除外),公安机关15个工作日内完成居民身份证的制作发放。6.收费依据及标准:自2018年4月1日起,未满16周岁申领,年满16周岁申领停征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
1.受理部门:宁墩派出所
2.办理条件: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可以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3.办理流程:受理、审核、签发、传输、制作、发放
4.所需材料:申领人居民户口簿,没有人像信息的,还需提供有本人照片的证明材料。
5.办理时限:申办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审核不通过的除外),公安机关15个工作日内完成居民身份证的制作发放。
6.收费依据及标准:自2018年4月1日起,未满16周岁申领,年满16周岁申领停征居民身份证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