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474T/202306-00081 | 组配分类 |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
发布机构 | 万家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3-06-19 10:2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
信息来源 | 万家乡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其他 |
信息名称 |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 内容概述 | 一、办理依据《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6〕1754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关于实施三年六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08号)《关于进一步扩大就业创业政策覆盖面提高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17号)二、承办机构宁国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三、服务对象就业见习基地、见习生四、申请条件青年见习计划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为3-12个月。五、申报材料安徽省就业见习协议书;安徽省就业见习证明存根页;安徽省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 |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6〕1754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
《关于实施三年六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08号)
《关于进一步扩大就业创业政策覆盖面提高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17号)
二、承办机构
宁国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就业见习基地、见习生
四、申请条件
青年见习计划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为3-12个月。
五、申报材料
安徽省就业见习协议书;
安徽省就业见习证明存根页;
安徽省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6);
安徽省就业见习财政补贴申请表(附件7);
见习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登记证等复印件;
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
见习人员生活补贴发放证明;
见习基地留用见习人员名单。
六、服务流程
见习基地(单位)在安徽省政务服务网上经办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线填报申请表,并提出申请;
宁国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通过“系统”查看见习基地填报的信息,并进行预审,预审结果通过“系统”反馈给见习基地(单位);
见习基地(单位)登录“系统”查询预审结果,符合条件的,向宁国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宁国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市财政部门拨付;
市财政部门复审后,将补贴资金拨付给见习基地(单位)。
七、办理时限
首次申报20个工作日(财政1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宁国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0563-4036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