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764753563W/202310-00214 组配分类 户主变更
发布机构 南极乡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10-25 10:26
发布文号 关键词 户主变更
信息来源 南极乡人民政府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户主变更 内容概述 1、受理部门:宁墩派出所2、办理条件:(1)原户主死亡或者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要求变更的;(4)户内其他成年人与户主协商一致,并提交书面申请的。

户主变更

1、受理部门:宁墩派出所

2、办理条件:(1)原户主死亡或者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要求变更的;(4)户内其他成年人与户主协商一致,并提交书面申请的。

3、办理流程:

4、所需材料:

一级

二级

所需材料

备注

户主变更

原户主死亡或者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

1《居民户口簿》;
2、证明原户主死亡的相关材料或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判决书;
3、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使用权相关证明材料(可选);
4、产权人确定户主的申请(可选)。

变更户主一般以房屋产权所有人为依据;

原户主户口迁出的;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要求变更的;户内其他成年人与户主协商一致,并提交书面申请的(分类)

1《居民户口簿》;
2、户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协商一致的申请书(可选);
3、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使用权相关证明材料(可选);
4产权人确定户主的申请(可选)。

5、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6、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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