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19M/202011-00044 | 组配分类 | 征地批准文件 |
发布机构 | 甲路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0-11-30 11:51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高铁,2020,办事处,港口镇,汪溪,上报,用地,胡乐,甲路,指挥部,乡镇,皖赣,补偿,改线,宁南,街道,临时,西津,你们,标准,征地批准文件 |
信息来源 | 甲路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国土资源、能源 / 公告 |
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宣绩高铁项目建设临时用地补偿标准的批复 | 内容概述 |
港口镇、汪溪办事处、西津办事处、南山办事处、竹峰办事处、甲路镇、胡乐镇:
你们七个乡镇、街道上报的关于宣绩高铁(含皖赣改线)临时用地补偿标准的请示(港政﹝2020﹞218号、汪办﹝2020﹞189号、西办发﹝2020﹞92号、宁南字﹝2020﹞179号、竹办字﹝2020﹞136号、甲政﹝2020﹞196号、胡政﹝2020﹞174号),已收悉。经指挥部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们乡镇、街道上报的高铁项目建设临时用地补偿标准,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此件为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