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19M/202011-00073 | 组配分类 | 过渡期生活救助 |
发布机构 | 甲路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0-11-30 16:3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过渡期生活救助 |
信息来源 | 甲路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民政、扶贫、救灾 / 公告 |
信息名称 | 甲路镇2020过渡期生活救助 | 内容概述 |
庄村村脆弱群体应急结对帮扶救助措施
为帮助脆弱人群,解决其生活困难,保障脆弱人群在自然灾害和其他灾难时的生命和健康安全,经村两委研究,建立脆弱人群结对帮扶救助制度。
一、脆弱人群分类管理。
对全村的脆弱人群进行全面摸排,登记造册。将脆弱人群分儿童、老人(含孤老和空巢老人)、孕妇、重度残疾人,分类登记,建立台帐。重点是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孤儿、留守儿童、重度残疾人。
二、实行分级帮扶。对脆弱人群,实行分级帮扶。
一级是其监护人,充分尊重其监护人的意愿,充分发挥监护人的主体责任。
二级是村民组长(信息员),发挥信息员的地理和知情优势,由信息员先期帮扶。在发生自然灾害需要转移时,二级帮扶人及时与帮扶对象联系,同时提醒督促一级(家庭)责任人,如果一级确实有困难,二级帮扶人结对帮扶,对其进行转移。
三是村委会帮扶,村两委成员全部联系各组,形成全网格化帮扶,是脆弱人群的三级帮扶责任人。一、二级帮扶责任人在出现帮扶困难或者缺位的情况下,由信息员(二级
)报告村网格员履行三级帮扶责任。村网格员出现困难可与联村干部协调帮扶。流浪乞讨等无一、二级脆弱群体(人员)由村委会分管民政委员与政府民政所联系,及时帮扶。
三、实行因需帮扶。对脆弱人群经常性关注和关心,全面了解其生活、学习情况。制定需求表,对脆弱人群的需求进行分析,因人而异,制定帮扶措施,确保基本生活和安全保障。在一、二级责任人无法帮扶或帮扶出现困难时,报告村委,村网格员履行帮扶责任。村网格员可以临时委托其他人代为履行三级帮扶责任,但对发生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四、责任追究。帮扶责任在履行出现困难,可以向上一级报告,村网格员在履行有困难时,可以向镇政府联系人员及包片领导报告。对履行不力或不履行职责造成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庄村村总支委员会 庄村村村民委员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