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6XQ/202306-00096 | 组配分类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发布机构 | 港口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3-06-29 15:52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信息来源 | 港口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劳动、人事、监察 |
信息名称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内容概述 | 一、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二、事项简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三、办理材料:参保人员应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四、办理方式:窗口办理五、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六、结果送达:无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八、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九、办理机构及地点:港口镇人社科十、咨询查询途径:港口镇人社科0563-4806021十一、监督投诉渠道: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 |
一、事项名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二、事项简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
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三、办理材料:参保人员应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五、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无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港口镇人社科
十、咨询查询途径:港口镇人社科0563-4806021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63—4022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