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415Y/202403-00068 | 组配分类 | 迁移登记 |
发布机构 | 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24-03-01 16:3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迁移登记 |
信息来源 | 河沥溪街道办事处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户籍管理】户口迁移(迁出、迁入)审批办事指南 | 内容概述 | 一、项目名称迁出、迁入登记二、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21〕20号)三、受理部门河沥溪派出所四、办理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五、办理程序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河沥溪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六、申报材料1、夫妻间投靠: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结婚证》;2、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子女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3、父母投靠已成年子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与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 |
一、项目名称
迁出、迁入登记
二、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21〕20号)
三、受理部门
河沥溪派出所
四、办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河沥溪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六、申报材料
1、夫妻间投靠: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2、未婚子女投靠父母: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子女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3、父母投靠已成年子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与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
七、办理时限
即时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