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436/202207-00059 | 组配分类 | 学生资助政策 |
发布机构 | 胡乐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2-07-18 08:5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
信息来源 | 胡乐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科技、教育 |
信息名称 |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 内容概述 |
实施“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
1.免学杂费。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补助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其中,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
4.营养改善计划。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地方因地制宜实施营养餐地方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