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436/202207-00084 | 组配分类 | 政策法规文件 |
发布机构 | 胡乐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2-07-18 09:28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来源 | 胡乐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民政、扶贫、救灾 |
信息名称 | 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 | 内容概述 |
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宣政秘〔2020〕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0年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公布如下:
一、城市特困
城市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和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1020元/月∙人。
二、农村特困
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827元/月∙人,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690元/月∙人。
三、执行要求
2020年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于7月份开始执行,补助资金按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