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52X0/202307-00118 | 组配分类 | 户主变更 |
发布机构 | 宁墩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3-07-27 16:32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宁墩镇、户主变更 |
信息来源 | 宁墩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户籍管理】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户主变更)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 | 内容概述 | 受理部门:宁墩镇派出所办理条件:1、原户主死亡或者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要求变更的;4、户内其他成年人与户主协商一致,并提交书面申请的。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办结所需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申请办理时限:当场办结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办理 |
受理部门:宁墩镇派出所
办理条件:
1、原户主死亡或者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要求变更的;
4、户内其他成年人与户主协商一致,并提交书面申请的。
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办结
所需材料:户口簿、身份证、申请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