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52X0/202307-00113 组配分类 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发布机构 宁墩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07-27 15:44
发布文号 关键词 户籍管理,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信息来源 宁墩镇人民政府 主题导航 其他
信息名称 【户籍管理】收养登记入户(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 内容概述 一、项目名称收养登记入户(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二、设立依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三、受理部门宁墩镇派出所四、办理条件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五、办理程序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六、申报材料1、收养人《居民户口簿》;2、《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3、有《出生医学证明》应当提供。备注:被收养人已登记户口的,参照子女投靠父母情形办理。七、办理时限1、14周岁以下:当场办结;2、14周岁及以上:15个工作日。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办理

【户籍管理】收养登记入户(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

一、项目名称

收养登记入户(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二、设立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三、受理部门

宁墩镇派出所

四、办理条件

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六、申报材料

1、收养人《居民户口簿》;

2、《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3、有《出生医学证明》应当提供。

备注:被收养人已登记户口的,参照子女投靠父母情形办理。

七、办理时限

114周岁以下:当场办结 ;

214周岁及以上:15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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