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44XF/202306-00091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竹峰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3-06-26 08:42
发布文号 关键词 无,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 竹峰街道办事处 主题导航 民政、扶贫、救灾
信息名称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内容概述 1.办理事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办理条件: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他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3.救助供养标准:地区基本生活保障情况照料护理保障情况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元/月/人)全护理标准(元/月/人)半护理标准(元/月/人)宣州区85095854.申请材料:申请特困供养待遇,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1.办理事项: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2.办理条件: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

(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他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3.救助供养标准:

地区

基本生活保障情况

照料护理保障情况

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
//)

全护理标准(//)

半护理标准(//)

宣州区

850

95

85

4.申请材料:

申请特困供养待遇,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申请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5.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申请特困供养待遇,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申请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于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并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随机抽查核实,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6.办理时间、地点:

法定工作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监督检查:

信访通讯地址:宁国市竹霞路1号竹峰街道办事处;投诉举报电话:0563-42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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