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511/202303-00091 | 组配分类 | 随父入户 |
发布机构 | 青龙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3-03-07 11:1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无,随父入户 |
信息来源 | 青龙乡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出生登记(随父入户)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 | 内容概述 | 一、项目名称新生儿出生入户登记(随父入户)二、设立依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三、受理部门青龙乡派出所四、办理条件有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五、办理程序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六、申报材料1、婴儿父亲《居民户口簿》;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3、婴儿父(母)《结婚证》(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可以体现夫妻关系的,无需提供);4、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的提供);5、非婚生育说明(非婚生育的提供)。备注:1、申报登记姓名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姓名不一致时,需父母双方到场一致同意;2、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需父母双方到场确认婴儿民族成份。七、办理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