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28514469D/202303-00086 | 组配分类 | 救助审定 |
发布机构 | 西津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23-03-08 15:47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救助审定 |
信息来源 | 西津街道办事处 | 主题导航 | 民政、扶贫、救灾 |
信息名称 | 西津街道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给付办事指南 | 内容概述 | 一、设定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省政府令第260号)二、申请条件:申请和领取灾害救助款物的对象为:因自然灾害造成吃、穿、住、医等方面存在较大困难,无自救能力和自救能力较弱的受灾群众。三、办理材料:本人提交受灾情况申请书、个人“一卡(折)通”帐户、身份证号码四、办理地点:各乡镇、街道民政所五、办理时间:中央及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下拨15个工作日。六、办理流程:受灾群众本人提出需救助申请,所在村召开会议进行评议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后,村民委员会根据评议的结果报乡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