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33014637M/202308-00032 | 组配分类 | 创业补贴申领 |
发布机构 | 汪溪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23-08-14 11:59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创业补贴申领 |
信息来源 | 汪溪街道办事处 | 主题导航 | 劳动、人事、监察 |
信息名称 | 创业补贴申领指南 | 内容概述 | 一、受理条件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人员或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可向注册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二、申请材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2.营业执照三、常见问题1.标准:一次性补贴5000元2.资格: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的均可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