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23347876T/202307-00094 | 组配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天湖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23-07-19 09:31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办事指南 |
信息来源 | 天湖街道办事处 | 主题导航 | 民政、扶贫、救灾 |
信息名称 | 临时救助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及流程 | 内容概述 | 救助对象:救助对象分为家庭对象和个人对象。(一)家庭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二)个人对象。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其中,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市救助管理机构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三)在我市居住地连续居住、就业一年以上,持有居住证且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外来务工 |
救助对象:救助对象分为家庭对象和个人对象。
(一)家庭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二)个人对象。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其中,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市救助管理机构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