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562G/202012-00034 | 组配分类 | 过渡期生活救助 |
发布机构 | 云梯畲族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0-12-07 20:36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过渡期生活救助 |
信息来源 | 云梯乡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民政、扶贫、救灾 |
信息名称 |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 | 内容概述 |
以上资金分配标准不是具体救助标准,国家或省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灾区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和村社组织在具体实施救助工作时,除农房倒损恢复重建和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直接按计算标准发放到恢复重建对象和遇难者亲属外,其他各项均应统筹中央和省级安排资金,根据本地救助标准和实际情况实行分类救助,不得简单平均分配,对受灾较重和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群众,应给予适当倾斜和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