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41702752981550Y/202012-00001 | 组配分类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水库移民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0-12-16 10:38 |
发布文号 | 宁移[2020]63号 | 关键词 | 2020年第四季度;移民后扶直补资金发放工作,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水库移民中心 | 主题导航 | 财政、金融、审计 / 通知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2020年第四季度移民后扶直补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街道):
2020年第四季度移民后扶直补资金已下拨到我市,按照150元/人的标准计算核实到户,现将资金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发改移民〔2008〕113号文件精神,严格资金发放程序,加强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做到人(户)有卡、村有表、乡有册、市存档。
2、各乡镇(街道)移民办、财政所要加强协作,紧密配合,于2020年12月10日前将公示后的移民后扶直补资金发放清册上报市水库移民中心,经汇总送财政局审核下达惠民直达任务指令后,再由各乡镇(街道)及时通过惠民直达系统上传送审。确保在12月20日前将2020年第四季度移民后扶直补资金发放到移民手中。
3、户主已经核减的,要通知家属重新到财政所开户。在直补资金发放清册上传惠民直达系统前,及时更换户主信息,更正登记错误的身份证号码。
4、对于年中发现的上年度应减未减人员,要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移民管理科(联系人:蓝勇福,联系电话:4110673),于当季度停止发放并收回相应直补资金。
特此通知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