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6475761XE/201904-00008 | 组配分类 | 其他解读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19-04-26 15:31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宁国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代理服务实施办法(解读),其他解读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 主题导航 | 农业、林业、水利 |
信息名称 | 【文字解读】宁国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代理服务实施办法(解读) | 内容概述 |
一、背景和依据
因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工作发展的需要,对原《宁国市农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代理服务实施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代理服务制度,
二、制定的意义
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制度,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有利于推进村务公开工作,增强广大农民参政、议政能力,强化农民主人翁意识,密切干群关系,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利于贯彻落实《会计法》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范农村会计处理,严肃农村财经纪律,加强农村源头治腐,有效控制农村村级债务增长,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由市农业农村局经过调研后起草了《宁国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代理服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经广泛征求意见和修订后印发。
四、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五、主要任务
一是明确农村集体三资代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二是明确资金管理的要求,审批程序等;三明确集体资产和资源的管理要求;四明确财务公开和民主监督管理要求;五是明确审计监督及档案管理要求;六是明确责任追究的情形;七是制订财务收支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