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00R/202012-00023 | 组配分类 | 政府年度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0-12-23 15:59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关于《宁国市2020年市本级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政府年度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财政局 | 主题导航 | 财政、金融、审计 |
信息名称 | 关于《宁国市2020年市本级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 | 内容概述 | 关于《宁国市2020年市本级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 |
2020年12月11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戴曹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宁国市2020年市本级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调整依据
今年以来,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新增财政赤字和发行抗疫特别国债,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要求,通过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安排我市市本级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0639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6577万元。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要求,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应列入预算管理,按照《预算法》规定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预算调整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事项
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市本级特殊转移支付资金10639万元,为一次性财力补助,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根据有关规定,拟安排用于省定三十三项民生工程本级配套中部分项目,以及部分对困难群众的补助等基本民生领域支出和弥补减收增支缺口。(具体项目安排情况见附表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事项
1.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市本级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6577万元,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利息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本金由市财政负担,从第6年起每年偿还20%。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使用方向及后期资金监控要求,拟按两个方面分配资金。一是安排续建项目8个,金额11162.1万元,分别为仙霞小学建设700万元,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封场建设402.6万元,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580万元,中小河流治理1497万元,港口湾灌区工程配套3048万元,殡仪馆城市公墓一期建设626.63万元,卫生健康信息化项目建设700万元,开发区实验学校(筹)改扩建3607.87万元;二是安排新建项目4个,金额5414.9万元,分别为交通设施灾后恢复重建2614.9万元,老旧小区改造(清清亮亮工程)1500万元,水阳江三津拦河坝项目800万元,城北幼儿园建设500万元。
2.土地出让金。收入方面:根据征收部门测算,预计全年土地出让金收入能够实现147400万元,较年初预算137400万元,增加10000万元。支出方面:一是因向蒙城县购买补充耕地土地指标和宿松县购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指标,两项今年共需增加支出13000万元,其中3000万元拟从历年专户存量中安排,10000万元拟从土地出让金增收收入中安排。二是年初预算安排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10400万元,因纳入再融资债发行置换,现予以调减。
三、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根据以上资金安排方案,拟对2020年9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预算调整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 10639万元,列入相应收入科目,其中:转移性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0639万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0639万元,列入相应支出科目,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42万元;教育支出增加43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增加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64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584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80万元。
经过上述预算调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61012万元,支出总计461012万元,收支保持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1.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 26577万元,列入相应收入科目,其中:转移性收入——抗疫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6577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10000万元 。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16177万元,列入相应支出科目,其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增加16577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0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减少10400万元。
经过上述预算调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42352万元,支出总计331952万元,结余10400万元。
以上说明连同本级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