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012-00254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发文日期 2020-12-18 14:25
发布文号 教办〔2020〕26号 关键词 通知公告,部门文件
信息来源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导航 科技、教育 / 通知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宁国市教体系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宁国市教体系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各科室、二级机构:

现将《宁国市教体系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国市教体系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宁国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教体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原则, 通过宣传发动、强化包保、加强监督等工作措施,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禁放工作,全面提升市民禁放意识,杜绝禁放区内燃放,保障公共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全面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二、工作措施

1.强化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发动。各中小学、幼儿园张贴《管理办法》及禁放宣传标语;利用自有电子屏和校园广播滚动播放禁放标语和《公告》;通过微信群向本单位教职工宣传春节(含冬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向所有学生发放《一封信》,通过“小手拉大手”实现校园宣传全覆盖。

2.强化包保巡查,及时发现处置。参照文明创建迎评期间小区网格组建包保巡查队伍,建立联系包保机制,及时发现、劝阻、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2020年12月21日8时至22时,2021年2月11日8时至2月13日20时(除夕,正月初一、初二),2月26日8时至24时(元宵节)为重点时段,每天由共建单位安排不少于5人,领导班子成员带队,不间断轮班驻守各网格内包保小区开展巡查工作。2月5日到2月27日期间其它非重点时段,每天8时至18时,每天由共建单位安排不少于2人,轮班驻守各网格内包保小区开展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劝导、制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听劝阻的及时拨打110电话报警处置。共建单位要严格落实交接班制度,确保巡查防控工作不断档、无死角。

三、工作保障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统筹推进全市教体系统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成立教体系统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组。

组 长:胡正平

副组长:雷明东 俞晓友 胡卫琳 胡家洲 舒守振 周文敏

成 员:机关联点共建小组组长、各校(园)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舒守振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安排教体系统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2.统筹安排,落实保障。春节假期期间参与巡查防控、包保值守人员,按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每人每天300元标准,正月初三、初四、初五、初六每人每天100元标准予以补助,相关补助费用由各单位按实际参加人员自行保障。


附件:

1.《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的通知》

2.《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3.《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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