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64753563W/202011-00209 | 组配分类 | 本级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南极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0-11-06 16:57 |
发布文号 | 南政〔2020〕136号 | 关键词 | 乡村振兴,本级政府文件 |
信息来源 | 南极乡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南极乡关于调整乡村振兴工作领导组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村党(总)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加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领导,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南极乡实施乡村振兴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杨春丽(党委书记)
李海燕(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喻长进(人大主席)
程顺华(党委副书记)
谢宏星(纪委书记)
吴华丽(党委委员、副乡长)
钱方荣(党委委员、副乡长)
魏诗辉(党委委员、副乡长)
谭亚洁(党委委员)
蔡晓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成员:吴德成(农业农村办主任)
俞叶俊(美好办主任)
殷韶华(梅村村党总支书记)
周先华(南极村党总支书记)
刘国文(龙川村党总支书记)
王德斌(永宁村党总支书记)
张玉林(杨狮村党总支书记)
二、领导小组职责及工作机构
领导组负责研究制定全乡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部署推进乡村振兴重大政策、重大行动和重要工作,协调解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难点问题。由乡党委书记统筹抓乡村振兴,各村书记担任各村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农业农村办,负责督促落实领导组作出的决策部署,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吴德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机制
实行乡党委统一领导、村推进落实、乡村组织实施、部门合力推进、层层压实责任、书记抓农村人居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机制;建立工作推进及时反馈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