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0111222F/202006-00107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06-09 15:15 |
发布文号 | 皖政办秘〔2020〕55号 | 关键词 | 政策文件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责任单位 |
主体责任单位 |
时限要求 |
1 |
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梳理指南。 |
省政府办公厅 |
省政府办公厅 |
2020年7月底 |
2 |
建设全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管理系统。 |
省政府办公厅 |
省经济信息中心 |
2020年8月底 |
3 |
编制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并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
省政府办公厅 |
省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 |
2020年8月底 |
4 |
编制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按目录公开各类信息。 |
各市政府 |
基层政府 |
2020年底 |
5 |
编制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指引目录。 |
省政府办公厅 |
省直有关部门 |
2022年6月底 |
6 |
将其他领域公开事项纳入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
各市政府 |
基层政府 |
2022年底 |
7 |
基层政府要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
各市政府 |
基层政府 |
2021年底 |
8 |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
各市政府 |
基层政府 |
2021年底 |
9 |
完善基层解读回应工作机制。 |
各市政府 |
基层政府 |
2021年底 |
10 |
制定全省统一的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 |
省政府办公厅 |
省政府办公厅 |
2020年底 |
11 |
建立完善县域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 |
各市政府 |
基层政府 |
2021年底 |
12 |
完善基层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
各市政府 |
基层政府 |
2021年底 |
13 |
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
各市政府 |
基层政府 |
2021年底 |
14 |
完善基层政务公开考核评议机制。 |
各市政府 |
基层政府 |
2021年底 |
15 |
编制县级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技术规范,明确基层政务公开数据标准。 |
省政府办公厅 |
省经济信息中心 |
2021年底 |
16 |
县级政府门户网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基层政务公开专题等形式,集中发布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功能,完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 |
各市政府 |
基层政府 |
2021年底 |
17 |
依托“皖事通”平台、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开设“皖事公开”移动专区,精准推送政府信息。 |
省政府办公厅、省数据资源局 |
各市政府、 基层政府 |
2021年底 |
18 |
适时采用移动APP、微信小程序等形式,积极借助县级融媒体中心的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
各市政府 |
基层政府 |
2021年底 |
19 |
制定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统一标准。 |
省政府办公厅 |
省政府办公厅、省经济信息中心 |
2021年底 |
20 |
在基层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 |
各市政府 |
基层政府 |
2022年底 |
21 |
全面准确公开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 |
省数据资源局、各市政府 |
基层政府 |
2020年底 |
22 |
推行基层政务服务一次告知制度。 |
省数据资源局、各市政府 |
基层政府 |
2020年底 |
23 |
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beplay体育赢钱封号 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
省数据资源局、各市政府 |
基层政府 |
2021年底 |
24 |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 |
各市政府 |
基层政府 |
2021年底 |
25 |
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县、乡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 |
各市政府 |
基层政府 |
2022年底 |
26 |
发挥试点单位引领作用,率先完成各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任务。 |
各市政府 |
8家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试点单位和10家省级试点单位 |
2021年底 |
27 |
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人员队伍强的县(市、区)作为市级示范区围绕公开领域、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积极创新,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
各市政府 |
基层政府 |
2021年底 |
28 |
选择一批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开发区作为县级示范区和示范点围绕公开领域、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积极创新,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
各市政府 |
基层政府 |
2021年底 |
29 |
出台推进示范区、示范点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示范区和示范点建设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 |
各市政府 |
各市政府、 基层政府 |
2021年底 |
30 |
开展省级示范区创建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创建主体确定为“安徽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区”。 |
省政府办公厅 |
省直有关部门、各市政府 |
2021年底 |
31 |
基层政府要明确工作机构,配齐必要的专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 |
各市政府 |
基层政府 |
2020年底 |
32 |
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 |
各市政府 |
基层政府 |
持续推进 |
33 |
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作为政务公开考核的重要内容。 |
各市政府 |
各市政府、 基层政府 |
持续推进 |
34 |
会同省直有关单位加大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的考核力度,提高分值比重,纳入省政府“五大系统”跟踪督办,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评估,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省政府办公厅 |
省政府办公厅、省直有关部门 |
持续推进 |